“让沉睡资产活起来”,这位85后基层法律工作者“打了个样”
“让沉睡资产活起来”,这位85后基层法律工作者“打了个样”
“让沉睡资产活起来”,这位85后基层法律工作者“打了个样”潮新闻客户端(kèhùduān) 记者 高敏 通讯员 陈选先
“小周,村(cūn)里这块闲置地租出去了,真是没想到溢价超这么多!”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某村党支部(dǎngzhībù)书记(shūjì)握着(zhe)周善展的手连连道谢。在瓯海区农村产权服务中心共享法庭里,桌面上堆叠的产权材料里,一份刚刚签署的村集体闲置空地租赁合同格外醒目。
这是(zhèshì)周善展担任“共享(gòngxiǎng)法庭”庭务(tíngwù)主任后促成的又一亮眼成果。该中心成立以来已实现941宗农村产权交易成交,成功盘活村级资产13.19亿元。这些数字背后,藏(cáng)着这位85后基层法律工作者“让沉睡资产活起来”的执着。
田间地头的(de)“老娘舅”
“十几年的铺子就像自家孩子,哪能说搬就搬?”郭溪(guōxī)街道某村原承租人董某的哽咽(gěngyè),让周善展(zhōushànzhǎn)找到了化解矛盾的关键。原来,董某与村集体因店面腾退陷入纠纷,导致村集体资产持续流失。接手案件后(hòu),周善展立即通过“共享法庭”联系法院法官,理清法律关系,并先后组织4次调解(tiáojiě),从“释法”到“析理”,虽然调解工作一次(yīcì)又一次的失败,但双方的态度却逐步缓和。
考虑到诉讼对双方均不利,周善展还是没有(méiyǒu)放弃,主动走进村委会和董某(dǒngmǒu)家中(zhōng)“拉家常”,敏锐捕捉到双方“同村宗亲社会关系”因素,并了解到董某经营的实际困难和诉求,因此通过向其“释法”,阐明其中法理(fǎlǐ)关系,并从中心数据库中筛选就近闲置相似铺位供董某选择,最终达成和解:董某放弃补偿并腾退,选择了新的铺位,村方减免部分租金。纠纷(jiūfēn)化解(huàjiě)后,新承租方顺利入驻,村集体全额收回租金,实现资产盘活(pánhuó)。
“农村纠纷不能只讲法条,更要解心结。”周善展深有感触。自2022年“共享法庭”成立(chénglì)以来,他已参与调解58起案件,成功化解49起,平均调解周期仅15天,涉案金额达1114.7万元(wànyuán),有效盘活(pánhuó)农村资产,为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提供了有力(yǒulì)的司法保障。
法治纽带的“引线人(yǐnxiànrén)”
在(zài)产权中心的“共享法庭”里,瓯海法院法官陈淑雅正通过共享法庭为全区190个行政村的网格员(yuán)开展涉农普法培训。
法院结合农村产权服务中心共享(gòngxiǎng)法庭的特点(tèdiǎn),创新推出“1+N”服务模式——以1个中心为枢纽,联动基层(jīcéng)供销社、农合联、三资中心等多个支点,实现全区网格化管理。
这支(zhèzhī)由法院与村社(cūnshè)网格员共同组成的“法治纽带”,将司法服务融入农村产权交易全流程。依托“一屏一线一终端”,既能为村民提供(tígōng)在线调解、立案指导,又能针对集体资产交易、宅基地流转等高频(gāopín)问题提供“定制化普法”。
培训结束后,周善展向陈淑雅法官反映,因(yīn)制度(zhìdù)不完善、流程不规范,农村集体“三资”领域问题频发,导致大量诉讼和信访纠纷。了解情况后,法院全面梳理近三年涉“三资”案件,对租赁合同(hétóng)规范、证据保全(bǎoquán)等关键环节进行专项指导,在原有“三级监管+多渠盘活”机制基础(jīchǔ)上新增“法治护航”模块,周善展也(yě)在实践中成长为“法律通”。
如今,同事和村干部遇到集体资产法律问题时,总会(zǒnghuì)第一时间想到周善展这颗“定心丸”,“先去问问小周”已成为大家的(de)共识。
纠纷化解的“前(qián)哨兵”
“律师函发出(fāchū)三天,村里很多商户拖欠许久的租金就到账了!”某村主任打电话向周善展说了进展情况。此前,该村集体(jítǐ)商铺因租户经营困难长期欠租,村干部碍于情面未积极催缴(cuījiǎo)。周善展依托“共享法庭”平台(píngtái),指导村集体通过律师发函、公证存证等程序,最终促成租金收回(shōuhuí),并带动周边类似(lèisì)纠纷化解,形成“警示一批、规范一片”的治理效果。
“既要守住集体资产红线,又要保住小商户生存空间。”周善展(zhōushànzhǎn)在处理仙岩(xiānyán)街道某村集体资产商铺欠租纠纷中始终坚持这个理念。
为(wèi)实现双方收益最大化,他在核查租赁协议后(hòu),向合作社说明诉讼执行周期长的现实困难,同时向租户阐明信用违约后果,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分期还款协议,协议约定若违约将承担2万元违约金(wéiyuējīn)并接受强制执行(qiángzhìzhíxíng),周善展全程监督确保调解真实性。此举(cǐjǔ)既避免了集体资产空置风险,又为租户争取了6个月周转期,实现双赢。
三年来,周善展通过“共享法庭”平台,将法律专业优势(yōushì)与基层治理相结合,既降低维权成本,又节约司法资源。他(tā)说:“农村产权纠纷不仅是法律问题,更是关乎乡村治理的民生工程(gōngchéng),而‘共享法庭’正是打通基层解纷‘最后一公里’的有效途径(yǒuxiàotújìng)。”

潮新闻客户端(kèhùduān) 记者 高敏 通讯员 陈选先
“小周,村(cūn)里这块闲置地租出去了,真是没想到溢价超这么多!”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某村党支部(dǎngzhībù)书记(shūjì)握着(zhe)周善展的手连连道谢。在瓯海区农村产权服务中心共享法庭里,桌面上堆叠的产权材料里,一份刚刚签署的村集体闲置空地租赁合同格外醒目。
这是(zhèshì)周善展担任“共享(gòngxiǎng)法庭”庭务(tíngwù)主任后促成的又一亮眼成果。该中心成立以来已实现941宗农村产权交易成交,成功盘活村级资产13.19亿元。这些数字背后,藏(cáng)着这位85后基层法律工作者“让沉睡资产活起来”的执着。

田间地头的(de)“老娘舅”
“十几年的铺子就像自家孩子,哪能说搬就搬?”郭溪(guōxī)街道某村原承租人董某的哽咽(gěngyè),让周善展(zhōushànzhǎn)找到了化解矛盾的关键。原来,董某与村集体因店面腾退陷入纠纷,导致村集体资产持续流失。接手案件后(hòu),周善展立即通过“共享法庭”联系法院法官,理清法律关系,并先后组织4次调解(tiáojiě),从“释法”到“析理”,虽然调解工作一次(yīcì)又一次的失败,但双方的态度却逐步缓和。
考虑到诉讼对双方均不利,周善展还是没有(méiyǒu)放弃,主动走进村委会和董某(dǒngmǒu)家中(zhōng)“拉家常”,敏锐捕捉到双方“同村宗亲社会关系”因素,并了解到董某经营的实际困难和诉求,因此通过向其“释法”,阐明其中法理(fǎlǐ)关系,并从中心数据库中筛选就近闲置相似铺位供董某选择,最终达成和解:董某放弃补偿并腾退,选择了新的铺位,村方减免部分租金。纠纷(jiūfēn)化解(huàjiě)后,新承租方顺利入驻,村集体全额收回租金,实现资产盘活(pánhuó)。
“农村纠纷不能只讲法条,更要解心结。”周善展深有感触。自2022年“共享法庭”成立(chénglì)以来,他已参与调解58起案件,成功化解49起,平均调解周期仅15天,涉案金额达1114.7万元(wànyuán),有效盘活(pánhuó)农村资产,为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提供了有力(yǒulì)的司法保障。
法治纽带的“引线人(yǐnxiànrén)”
在(zài)产权中心的“共享法庭”里,瓯海法院法官陈淑雅正通过共享法庭为全区190个行政村的网格员(yuán)开展涉农普法培训。
法院结合农村产权服务中心共享(gòngxiǎng)法庭的特点(tèdiǎn),创新推出“1+N”服务模式——以1个中心为枢纽,联动基层(jīcéng)供销社、农合联、三资中心等多个支点,实现全区网格化管理。
这支(zhèzhī)由法院与村社(cūnshè)网格员共同组成的“法治纽带”,将司法服务融入农村产权交易全流程。依托“一屏一线一终端”,既能为村民提供(tígōng)在线调解、立案指导,又能针对集体资产交易、宅基地流转等高频(gāopín)问题提供“定制化普法”。
培训结束后,周善展向陈淑雅法官反映,因(yīn)制度(zhìdù)不完善、流程不规范,农村集体“三资”领域问题频发,导致大量诉讼和信访纠纷。了解情况后,法院全面梳理近三年涉“三资”案件,对租赁合同(hétóng)规范、证据保全(bǎoquán)等关键环节进行专项指导,在原有“三级监管+多渠盘活”机制基础(jīchǔ)上新增“法治护航”模块,周善展也(yě)在实践中成长为“法律通”。
如今,同事和村干部遇到集体资产法律问题时,总会(zǒnghuì)第一时间想到周善展这颗“定心丸”,“先去问问小周”已成为大家的(de)共识。
纠纷化解的“前(qián)哨兵”
“律师函发出(fāchū)三天,村里很多商户拖欠许久的租金就到账了!”某村主任打电话向周善展说了进展情况。此前,该村集体(jítǐ)商铺因租户经营困难长期欠租,村干部碍于情面未积极催缴(cuījiǎo)。周善展依托“共享法庭”平台(píngtái),指导村集体通过律师发函、公证存证等程序,最终促成租金收回(shōuhuí),并带动周边类似(lèisì)纠纷化解,形成“警示一批、规范一片”的治理效果。
“既要守住集体资产红线,又要保住小商户生存空间。”周善展(zhōushànzhǎn)在处理仙岩(xiānyán)街道某村集体资产商铺欠租纠纷中始终坚持这个理念。
为(wèi)实现双方收益最大化,他在核查租赁协议后(hòu),向合作社说明诉讼执行周期长的现实困难,同时向租户阐明信用违约后果,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分期还款协议,协议约定若违约将承担2万元违约金(wéiyuējīn)并接受强制执行(qiángzhìzhíxíng),周善展全程监督确保调解真实性。此举(cǐjǔ)既避免了集体资产空置风险,又为租户争取了6个月周转期,实现双赢。
三年来,周善展通过“共享法庭”平台,将法律专业优势(yōushì)与基层治理相结合,既降低维权成本,又节约司法资源。他(tā)说:“农村产权纠纷不仅是法律问题,更是关乎乡村治理的民生工程(gōngchéng),而‘共享法庭’正是打通基层解纷‘最后一公里’的有效途径(yǒuxiàotújìng)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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