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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台州:“一窗受理”圆69户业主安居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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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台州:“一窗受理”圆69户业主安居梦

浙江台州:“一窗受理”圆69户业主安居梦

“朱(zhū)调解员,太感谢(gǎnxiè)你了!盼了这么多年(duōnián)的房产证,今天终于到手了!”6月16日,浙江省临海市古城街道居民谢某手捧崭新的房本,专程到临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(zhōngxīn)向调解员朱健平道谢。这声由衷的感谢,标志着一起历时十年、涉及69户业主、标的额高达1.1亿元的复杂房产纠纷画上(huàshàng)了圆满句号。 这场纠纷(jiūfēn)源于2013年临海市古城街道某村旧村(jiùcūn)改造。当时,该村与甲(jiǎ)公司签订《土地收回补偿协议书》,约定收回甲公司一块土地用于建设安置房,并以建成后的一幢房屋(fángwū)抵付补偿款,甲公司有权对外销售。 然而(ránér),随着该村原主要干部更换及(jí)补偿协议内容约定不明,双方就土地出让金、税费等关键费用承担存在严重分歧,导致该幢房屋难以交付,69户业主(yèzhǔ)的安居梦迟迟未能实现。 这期间,业主们不断向甲(jiǎ)公司(gōngsī)索要房屋及赔偿,甲公司则向村委会追责要求履约,村委会又对协议效力存疑,三方矛盾尖锐,冲突不断,并诉至法院。虽经临海市人民法院审理,确认村委会和甲公司之间的《土地(tǔdì)收回补偿协议书》有效,但因后续费用分担与执行配合(pèihé)问题悬而未决,甲公司无法直接将房屋过户给业主,业主们集体决定(juédìng)起诉甲公司,要求其履行过户等职责(zhízé)。 “从案件先前的(de)审理情况来(lái)看,判决并不是纠纷解决的最有效途径,可否选择先行调解来缓和矛盾,寻找三方利益的均衡点,从而获取‘最优解’……”入驻临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的临海法院(fǎyuàn)立案庭(tíng)庭长何亚江听了业主代表的诉求后,提出了建议。 该(gāi)建议得到认可后,何亚江陪同业主一起来到了隔壁(gébì)的治理中心“一窗受理”处(chù)。中心工作人员通过“浙里调解”系统登记诉求后,依据复杂案件分派规则,将这起金额巨大、历时长久、涉及多方的“硬骨头(yìnggútou)案”指派给了全国模范调解员朱健平。 拥有多年(duōnián)司法系统工作经验的朱健平首先稳定(wěndìng)业主情绪:“大家别急,关键是把村里和甲公司的疙瘩解开,证就能办,房就能住!”他引导69户业主将核心诉求聚焦于“解决(jiějué)村企之间(zhījiān)的房产纠纷”这一核心争议。 “土地出让金分摊、税费计算及部分政策性减免优惠这些专业问题,单靠(dānkào)调解很难厘清。”于是,朱健平在临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(zōnghézhìlǐ)中心的“牵头抓总”下(xià),会同(huìtóng)法院(fǎyuàn)协调信访、住建、税务、街道等多个部门召开了8轮联席会议。临海法院副院长何才宁带领专业团队全程跟进指导,帮助梳理法律关系,筛除不合理诉求,并对调解协议条款(tiáokuǎn)进行合法性论证,确保方案合规可行。 经过多方共同努力,一个各方都能接受的“一揽子”解决方案最终出炉:村委会同意配合交付房产,甲公司协助办理过户,争议的土地出让金(chūràngjīn)、税费(shuìfèi)等费用(fèiyòng)得到合理分担。截至今年5月底(yuèdǐ),协议约定费用已基本缴清,大部分业主如愿拿到了期盼已久的房产证。 这场十年(shínián)积案的(de)成功化解,是台州市大力推广的“一窗受理、分层过滤”解纷机制的生动实践。何才宁(hécáiníng)介绍说,“一窗受理”是指矛盾纠纷(jiūfēn)进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窗口“一站式”办理,“分层过滤”不是简单的任务分派,而是通过治理资源的层级整合,让村社基层专注调处日常琐事(suǒshì),市县更聚焦急难险重问题。 “相比传统诉讼路径可能耗费数年,中心主导的调解模式高效、经济地(dì)将矛盾化解在诉前,节省了(le)当事人的巨大成本和精力,也有效防范了群体性风险。”临海市社会工作部副部长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洪(hóng)滔滔对此深有感触(shēnyǒugǎnchù)。 自2021年6月临海率先探索“一窗受理(shòulǐ)、分层(fēncéng)过滤”机制以来,按照“制度重塑、流程再造、组织重构”理念,整合(zhěnghé)了人民调解、行政调解、司法(sīfǎ)调解力量。据统计,2022年至(zhì)2024年,通过“一窗受理”窗口分流的民商事案件的调解成功率分别为43.11%、52.82%、58.23%,呈逐年上升态势,三年共减少法院(fǎyuàn)民商事收案8298件。截至2025年5月底(yuèdǐ),台州法院总收案8.29万件,较全省平均增幅低37.5个百分点。 2025年(nián)6月(yuè),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市社会工作部出台《关于建立健全县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“一窗受理”机制的指导意见(试行)》,在全市推广设置无差别综合受理窗口,推动实现矛盾(máodùn)纠纷“进一扇门,办(bàn)所有事”。 “该(gāi)机制是落实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(guānyú)严格(yángé)依法规范民事案件立案与调解工作的意见》的具体行动。”台州中院党组书记、院长翟寅生表示,“通过将司法力量嵌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,从源头(yuántóu)化解矛盾,是新形势下法院履行‘政治责任(zhèngzhìzérèn)、法治责任、审判责任’的有力举措。” 来源:人民法院报(bào)·1版 记者:余建华丨通讯员(tōngxùnyuán):黄维 项旭 王先富 见习(jiànxí)编辑(biānjí):贺晴|联系电话:(010)67550939|电子邮箱:fyxw@rmfyb.c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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